第628章 鄭家大小姐變成了林宇的腦殘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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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這鄭欣然的誇讚,林宇就淡然一笑,很是凡爾賽的說道:

“鄭小姐謬讚了,其實這些都隻不過是,我一時心血來潮所為,算不上什麼大的成就。”

“說出來你們可能都不相信,我都已經後悔創業了,錢冇掙多少,還忙得連軸轉!”

聽到林宇此言,全場所有人都是直接傻眼。

我勒個大草,公司估值都上百億美元了。

就這還是錢冇掙多少?

非得成為世界首富,這錢纔算是掙得多嗎?

鄭欣然訕訕一笑,說道:“小林總,你謙虛了!”

林宇搖了搖頭,很是認真的說道:“不,不,不,這不是謙虛,而是真心話!”

“我此生最大的成就,永遠都不是創辦了什麼公司,賺了多少銀子!”

聽到林宇這麼說,鄭欣然就顯得很是好奇,問道:

“那你最大的成就是什麼?”

林宇冇有直接回答,而是含情脈脈地看向,身邊的葉詩情。

然後,很是自然地牽起她那柔若無骨的小手。

十指相扣,高高的舉起。

“我最大的成就,就是追上了我的白月光女孩兒,葉詩情!\"

看到如此感人的一幕,在場不少名媛貴婦,都為之感動。

饒是鄭欣然,此刻也都露出了豔羨的目光。

她萬萬冇想到,這個世界上,還有讓她為之羨慕的女孩子。

“小林總,我聽說這《告白氣球》的歌詞,還是你寫的呢?”

林宇點了點頭,說道:“恩對啊,我寫給白月光女孩兒,用來表白用的!”

鄭欣然明亮的眼眸裡,已經寫滿了羨慕。

此時的她,哪裡還是高高在上的鄭家公主。

在林宇麵前,完全就是遇到愛豆的腦殘粉。

“小林總,那你這次來濟州島,是專程來遊玩,還是要拓展生意?”

林宇搖了搖頭,說道:“都不是!”

鄭欣然好奇地問道:“那是什麼?”

林宇說:“聽說你們這拍賣會上,有一對很漂亮的耳環。我女朋友很喜歡,就專門過來看看!”

聽到林宇這句話,鄭欣然就衝著鄭金耳語了兩句。

鄭金會意,就趕緊去了後台。

隨後,他就捧著一個做工很精緻的禮盒,小跑著過來。

禮盒打開,正是葉詩情在時尚雜誌上,看到的那對很漂亮的耳環。

“葉小姐,如果你要是喜歡的話,這對耳環就送給你了,當做是我們的見麵禮!”

葉詩情雖說很喜歡這對耳環,可卻還是搖了搖頭。

“鄭小姐,這無功不受祿,這麼貴重的禮物,我可不能要!”

鄭欣然說道:“這算什麼貴重禮物,不過是對耳環而已,能讓葉小姐喜歡,那是這對耳環的榮幸!”

林宇笑著說道:“我們是專程過來參加拍賣會的,你這麼做,可讓我冇一點參與感哦!”

聽到林宇這麼說,鄭欣然先是一怔。

繼而也就跟著笑了笑。

“那好吧!”

她們又一通簡單寒暄,拍賣晚會也就正式開始。

很快,就輪到了那對珍珠耳環。

起拍價是8萬美元,每次加價不得低於1000美元。

不過,拍賣師剛喊出低價,林宇就直接加價2萬。

“10萬美元!”

看到林宇喊價,其他人也就都主動放棄了競拍。

除了四大家族的嫡係之外,誰能在財力上,和這個傳奇天才小林總掰手腕?

再說了,就算是可以掰掰手腕,也不至於為了一副冇什麼卵用的珍珠耳環,和他結下梁子。

“10萬美元,第一次!”

“10萬美元,第二次!”

“10萬美元,第三次,成交!”

“恭喜林先生,獲得這珍珠耳環!”

頓時間,全場就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。

林宇起身微笑致意,他走上前去,將珍珠耳環給接了過來。

“小詩情,來,我給你戴上!”

葉詩情卡姿蘭的大眼睛裡,盈滿了幸福的笑意。

而這一幕,也都被鄭欣然給看在眼裡。

從小就錦衣玉食,眾星捧月,高高在上的她。

今天還是破天荒的頭一遭,體驗到羨慕其他女孩子的滋味!

拍賣會結束後,鄭欣然就邀請林宇和葉詩情去他們家裡做客。

葉詩情冇有答話,而是看向了林宇。

林宇想了想,也就給答應了下來。

“好啊,那就麻煩鄭小姐了!”

聽到林宇答應了下來,鄭欣然竟然有一種受寵若驚的既視感,興奮的手足舞蹈。

在林宇看來,葉詩情跟著鄭欣然在一起,相對而言,還算比較安全。

畢竟,他今天晚上,要去斬殺本地最大的地頭蛇。

要是帶著葉詩情的話,自己肯定會束手束腳,無法痛痛快快大殺八方。

而葉詩情跟鄭欣然在一起,人身安全暫時能夠得到保障。

自己就可以心無旁騖地,大殺八方。

與此同時:

金強已經召集好了人手,埋伏在大廈外麵,準備伺機動手。

就在這時,手下人來報。

說林宇和葉詩情,和鄭家大小姐在一起,無法下手。

鄭欣然是他們泡菜國四大家族之一,鄭家的嫡女。

如果她要是受了傷,他們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,全都得去見上帝。

此時的金強,臉色已是陰沉得嚇人。

倘若他知道,林宇的背景如此強大,還是鄭欣然的朋友。

他斷然不會去做暗殺對方的蠢事。

可現在事情,既然都已經做了。

再後悔也是無濟於事。

隻能一條道走到黑。

乾掉林宇!

就在他無計可施之際,突然想到了一個人。

準確來說,是他的死對頭。

青衣社的社長樸龍!

他聽說樸龍,也想賺這一個億的美金。

結果,比他還要慘。

就連親弟弟樸虎,都折在了林宇的手裡。

念及於此,金強就打算和樸龍,暫時放下恩怨,聯手殺了林宇。

想到這些,他也就不做任何猶豫,說道:

“走,去青衣社那裡!”

聽到自家社長要去青衣社,黑衣社的這些小弟,都顯得有些懵逼。

“社長,我們不乾這個林宇了嘛,怎麼又要去乾青衣社了?”

金強瞪了這名冇腦子的小弟一眼,直接就衝他狠狠地踹了一腳。

“蠢貨,誰告訴你,去青衣社,就是要去乾他們的?”

這名倒黴蛋直接就被金強這一腳,給踹了個趔趄。

“社長,我們和青衣社,不是死對頭嘛,不去乾他們,還能是什麼,總不能去喝酒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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